今天是:

解读《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来源: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李文    2017-06-01 18:03:47

  •      日前,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8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5号)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实际和当前创业创新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起草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经过深入调研,先后3次送州级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县市科技局等34个单位征求意见,并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充分采纳,数易其稿,形成了《意见》。《意见》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对接上级政策,抢抓发展机遇,遵循“机制创新、需求导向、开放共享、创新推动”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楚雄实际,坚持改革推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创业带动,以推动楚雄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二是激发各类主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既立足现有基础条件和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四个不低于”和“助跑摸高”的要求确定发展目标,定量和定性指标有机衔接,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
          三是更好指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开展。意见既认真贯彻落实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8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5号)文件精神。又结合楚雄州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全面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形成。以全球视野、改革思路、创新思维,全面部署各领域各层级加快创新、服务创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创造“铺天盖地”“全面开花”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局面。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影响楚雄州双创发展的瓶颈难题和各种制约因素,力争在降低门槛、优化服务,放宽政策、放开市场、壮大主体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
          《意见》明确阐明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机制创新,营造创业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坚持创新推动,打造经济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即到2020年,要实现创新创业主体从小众到大众、创新创业载体从重点布局到全面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从强硬件条件到重软件服务的转变,创新创业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社会主导型,明确了13项具体的量化目标。
          (三)主要措施
          1.降低创业创新准入门槛。重点是在全州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完善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机制,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主要包括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二是清理规范收费和执业准入事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四是建立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实行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2.大力支持创业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重点是打造创业创新平台,构建载体,通过平台建设为全州的创业创新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主要包括:一是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以众 创空间、星创天地为重点,打造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对获得省级认定的科技众创空间州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对纳入州级培育建设的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州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二是实施科技入楚对接活动。与云南省科技厅合作,开展科技入楚,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楚雄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三是推进县市创业园建设。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四是加快发展“互联网+”创新创业网络平台。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积极推广众包、众扶、众筹、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对在州内结算纳税,销售额排在全州前五名的电子商务企业,每户给予2万元的奖励。五是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每两年开展一次“楚雄州十大杰出(优秀)创新创业青年”评选活动。六是加大创业教育培训。
          3.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全面开展创业创新活动,主要包括:一是激发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热情。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对经单位同意离岗,在创业孵化期3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二是培育壮大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群体。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每年评审认定部分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每个给予3万元—5万元的无偿资助。三是吸引州外高层次人才到楚创业创新。四是鼓励农村劳动力和农村退转军人创业创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税收减免和普遍性免费政策。五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创业创新活动。全面深化“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
          4.加大创业创新财税金融政策扶持。重点是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上级双创政策措施,制定符合楚雄州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对全州的创业创新活动给予引导和扶持,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加大州级专利资助力度,设立“楚雄州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完善创业创新投融资机制。四是拓宽创业创新资金供给渠道。认真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双创”3年行动计划,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四)关于组织保障
          《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氛围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同时,围绕各部门夸职能职责,明确了部门职责,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